出租车行业投诉潜规则
最近某出租公司一驾驶员被客人投诉说驾驶员找给他的零钱里一张50元是假币要求驾驶员调换。
原来驾驶员把乘客送到目的地以后在结账时乘客给驾驶员一张一百元驾驶员找给乘客零钱当时乘客并没有表示异议然而过了两天以后乘客打电话来投诉。这件事情让负责处理投诉的质检员有点头疼,因为钱这东西最不好说何况又时隔两天。但是正常的调查程序还是要走的于是电话联系该驾驶员询问情况驾驶员的回答很干脆:“如果当场提出我认账,时隔两天你来找我我凭什么认账。就好比你到银行取钱过了两天你跑到银行说不好意思前天取钱有张假币劳驾给换一张,你看看银行肯不肯。”
质检员认为该驾驶员讲的有道理于是便这样回复客人。按道理从正常的程序上来讲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过了几天该出租公司上级领导打电话给该质检员询问这件投诉的详情。原来该乘客见投诉无果便向电台爆料在某个市民热线中讲述此事在直播的过程中也电话连线了该公司有关部门。被媒体曝光这还了得!于是该出租公司上上下下都对这起投诉关注起来。经过讨论内部认为该质检员处理的过程中并无不妥但是由于上了“三报两台”从“顾全大局”的角度出发建议把那50块钱换给乘客。可是这下那个驾驶员急了凭什么让我来为公司的名誉买单?最后没有办法由车队来承担这50块钱。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只是在这起事件中我有几个疑惑?在我们中国到底是依法办事?还是以某个强势力量办事?我并不怀疑那个乘客的话很有可能就是驾驶员给了假币。但问题是你当场没有表示异议事隔两天之后再提出是否有些牵强?作为驾驶员也可以认为这张钱不是我找给他的那张。
这件事情的处理其实有一个很不好的影响就是今后不管有理没理只要投诉到“三报两台”出租公司就会乖乖就范因为他们要“顾全大局”至于符不符合规定合理不合理那只有天知道了。